学业水平考试对报名者有严格的要求,几类考生可以参加考试:全市普通高中高二在籍生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普通高中高三学生及其他考生应该参加考试;社会上其他人员可以自愿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普通高中高一在籍生,中等职业学校(含师范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在籍生,及义务教育学校在籍生(初中、小学)不允许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在籍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各区、县(市)招考办将到学生所在学校为参加集体报名的考生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在高中就读期间参加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非高中在校生凭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书、二代身份证到原就读高中学校报名。
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思想政治、历史、英语、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10门学科。合格性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或社会考生获得高中同等学历认证证书的必要条件和主要依据。等级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是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
其中,合格性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内容,涵盖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科目。
参加统一高考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可以不参加合格性考试,使用高考成绩作为相应科目成绩认定的依据。合格性考试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呈现,不合格的考生在高三毕业前允许补考1次,此成绩终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