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选考是在学考“必考题”基础上增加“加试题”形成的,同一科目的学考和选考同时安排考试。所以这次考选考的考生,同时把学考也考了。在划定某一科目当次学考等级时,也会把选考的考生全部计入划学考等级的基数。换句话说,就是选考可以“一考两用”,既能获得学考等级,同时又获得高考选考科目赋分。
2、比如:有10万学生考某一科70分满分的学考试卷,5万学生考该科100分满分的选考试卷,考后按15万学生划定该科目学考等级,按5万选考学生去掉学考70分部分不合格者划定该科目选考等级。
而选考的成绩,则以当次当科考试考生的卷面得分(卷面满分100分)为依据,根据下表的等级比例,按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21级,并按下表的对应关系赋分,在招生录取时计入高考总分。选考科目以学考合格为赋分前提,起点赋分40分,最高分100分。
学业水平考试没通过会有一次补考机会,当然没有次数限制,万一补考也没通过,就没有毕业证,可第二年与下一级的同学们一起再考一次,但不影响高考,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是完全没关系的两件事,学业水平考试的目的只是拿毕业证罢了,万一学业水平考试者学业水平考试补考没通过,可来年再考,不用担心高考,万一学业水平考试者考上了一个好学校,那哪怕学业水平考试没通过也没关系了,只因上学校后,高中毕业证就没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