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业水平测试是鉴定普通高中学生相关学科学习质量的水平测试。它不同于为学分认可而设立的选择性高考和模块考试。
2、学业水平考试是评估普通高中学生相关科目是否符合课程标准要求的主要手段,也是检查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公平性和公正性的重要手段。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选拔的主要依据之一。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