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科。满分为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按选考物理、选考历史两个类别分别公布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进行投档录取。
“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2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以等级赋分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为什么要建立并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展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育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有利于促进普通高中转变育人方式,为高等学校科学选拔人才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