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自今年秋季学期起提高贷款额度,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额度由8000元提高至12000元,研究生由12000元提高至16000元,财政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实行全额补贴。
财政继续对助学贷款承办银行给予一定比例风险补偿并合理调低补偿比例。
1、学生已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或是高校在校生;
2、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与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均在本区县;
3、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家庭经济困难(需具备有关证明),详细内容您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4、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5、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