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即通常所说的“3+1+2”模式。
“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每科原始成绩为100分,转换后赋分成绩满分依然为100分,赋分起点为30分。”
转换时将各科目考生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
各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按照事先确定的比例,依照转换公式,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40~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赋分成绩。转换基数为实际参加该科目选择考的人数。
序号 | 物理类组合 | 序号 | 历史类组合 |
1 | 物理、化学、生物学 | 7 | 历史、思想政治、地理 |
2 | 物理、化学、思想政治 | 8 | 历史、化学、思想政治 |
3 | 物理、化学、地理 | 9 | 历史、化学、地理 |
4 | 物理、生物学、思想政治 | 10 | 历史、生物学、思想政治 |
5 | 物理、生物学、地理 | 11 | 历史、生物学、地理 |
6 | 物理、思想政治、地理 | 12 | 历史、化学、生物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