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填写续贷的“申请表”和“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填写完成后提交;
3、如果“续贷声明”审核通过了,学生可以导出“申请表”,然后签字;
4、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其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
5、中心出具回执单,学生需要将其交给高校的老师,再由老师录入系统,成功录入系统后即表示续贷成功。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8月到9月之间,但有一些省、市、自治区会提早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用户可以到本地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单位详细了解一下本地的政策。需要贷款的学生可以通过当地教育局官方网站或致电学生贷款中心咨询学生贷款续期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