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2.对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当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按分数优先,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排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优先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3.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填报志愿,学院按照当地主管部门招生录取规定进行录取,按专业组+院校投档的省份,在专业组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实行专业+院校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除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录取不受性别、外语语种限制。学院开设有7个语种,具备科学完整的外语教学体系和开放多元的课程设置,为学生提供“语言+专业”、“专业+语言”、国内外联合培养等多种成才路径。学生入校后,可选择英语、法语、泰语、日语、朝鲜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等语种修习大学外语课程。
5.学院英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翻译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10分及以上。
6.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认可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专业成绩,录取时实行文化成绩上线,按专业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如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排序(优先录取照顾加分分值较低考生);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如艺术类专业没有组织统考或联考的省、市、自治区,专业考试成绩认可其他本科院校在该省单独组织考试的专业成绩,录取时实行专业成绩上线,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的高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分相同,则按专业分排序;如果专业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