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要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在11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辽东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辽东学院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在辽宁省招生的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投档录取。在其它省份的艺术类招生,按照招生省份文件规定的相应批次录取。
相关招生专业的投档要求:
(1)英语(师范类)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艺术类)专业:考生需参加辽东学院组织的校考
并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录取时以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需参加辽东学院组织的专业面试和体检,专业面试和体检都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
(4)临床医学(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专业:考生必须是《2022年度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行政区域户籍范围内的考生,并且须将承办院校(辽东学院)志愿填报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考生只能在定向就业县中选择一个县报考,高考成绩(投档成绩)达到辽宁省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被录取考生不能退档,不能调整专业。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辽东学院官方网站公告为准。辽宁省实行3+1+2新高考,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非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
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新高考改革省份:按该省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辽东学院涉及的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不设专业级差。
(3)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4)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各省有文件明确规定的按该省文件规定执行,没有文件明确规定的,按以下办法执行:
非新高考改革省份:
普通类: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艺术类:按艺术类录取原则计算后综合分相同的,艺术(文)按专业课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按专业课统考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新高考改革省份:
普通类: 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艺术类: 按专业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同分情况下按普通类执行。
若考生排序仍相同,将由辽东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相关科目成绩等因素进行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