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须知
1.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所在的学院报到,专升本新生同时要携带专科毕业证书现场审核专升本学生8月27日报到,28、29日入学教育,30日正式上课;中职升本、普通类本、专科学生9月3日报到,4、5日入学教育,6日正式上课。请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及时申请加入QQ群,如遇疫情等原因调整报到时间,另行通知,未经同意逾期一周不报到者,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学院核实学生身份后,收取《学生档案》和《党、团关系》。按考生所在省规定自带档案的新生,须将本人档案交给所在二级学院,并索要回执;党组织关系由党员自己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转接,目标党组织名称为:中共辽东学院委员会;省外新生党员需另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团组织关系由团员自己通过“智慧团建”系统进行网络转接,目标团组织名称为:辽东学院XX(录取专业所在学院名称)学院团委,并携带团员证和团员档案。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要求,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本着自愿原则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鼓励大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自愿原则,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多种途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标准按照辽宁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或监护人可以向家庭所在地(区/县)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入学后由所在学院辅导员集中收缴《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统一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回执录入。
5.新生报到必须携带身份证。外省的学生报到时不统一办理户口落户手续,需按学校通知由学生本人携带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校内指定地点办理落户手续。
6.新生入校时,年满18周岁(每年的12月31日以前)的男性公民,办理入学手续时,必须携带《兵役登记证》,方可办理入学手续,省外户籍学生如未登记可以在我校所在地兵役机关进行补登。
7.应征入伍的新生,需按照《辽东学院征兵宣传手册》中的要求进行相关手续办理:要求学生家长或委托人携带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县级征兵办《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到校办理,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办理的,请将上述三项材料于10月30日前邮寄到学校,统一办理。邮寄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辽东学院学生处董晓刚老师收。
8.新生入学后,学校在10月30日前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复查中如发现在考试报名、高考加分、志愿填报、健康状况、考试过程、录取等环节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高考享受加分政策的新生,报到后需提供相关加分证明材料以备到校后资格审查使用。
9.新生报到当日,我校在丹东火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有接站车辆。接站时间为早8:00-晚20:00。其他时间学生自行到校报到,在报到途中,请妥善保管好随身物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并请认真核对所在校区,报到后及时将辅导员联系方式告知家长。
临江校区(南校区):由站前乘106路车到辽东学院站下车或由站前乘101路车到辽东学院商务宾馆站下车,向南行500米;乘出租车大约10元。
金山校区(北校区):由站前乘110路车到辽东学院站下车;乘出租车大约17-20元。
校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临江校区)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文化路325号(金山校区)
二、费用须知
1.新生收到入学通知书后,扫码关注辽东学院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关注后点击“学生缴费”查询“学生账号”,根据学生缴费说明进行操作。在8月21日至8月31日之间,通过微信及时完成学费缴纳。
2.住宿费到校后根据实际住宿情况按标准缴纳,代收代支费用到校后根据通知缴纳。
3.新生的学费、住宿费及代收代支费用标准,详见《辽东学院2021级新生收费项目及标准明细表》。
4.新生到校后,以学院、班级为单位,统一收取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1张,用于统一开办银行卡使用。学校统一开办的银行卡用于学生在校期间发放奖学金、助学金、相关退费等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