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结合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1、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内蒙古工业大学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内蒙古工业大学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省市考生录取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3、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份按其有关规定执行。
4、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部门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录取和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若同一专业考生中录取最低分出现平行分,文科依次比较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依次比较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在招生范围内择优录取。
5、内蒙古工业大学校企合作办学各专业及方向原则上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收专业调剂。
6、内蒙古工业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专业课成绩达到统考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60%]+[考生专业课成绩×4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若同一专业考生中录取最低分出现平行分,依次比较文化课投档总分、艺术统考或联考成绩、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在招生范围内择优录取。
7、内蒙古工业大学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该省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在其他未限定录取规则的省录取时按内蒙古工业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录取办法执行。
8、内蒙古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按照教育部和生源地省份有关招生规定执行,有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高考加分政策,执行教育部和生源地省份相关政策。录取原则参见《内蒙古工业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语种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为英语,英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100分以上。报考其他非外国语言类专业的考生不限应试语种。内蒙古工业大学专业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教学,公共外语课开设英语、日语、俄语三种语言教学,请考生谨慎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