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忻州师范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投档模式确定调档比例。
2.忻州师范学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并确定专业。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单科成绩录取,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单科成绩录取;各科目分数均相同时,根据其专业志愿同时录取。
3.报考公费师范生的考生进档后分生源所在地(市)按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专业进行录取;录取时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公费师范专业录取学生入学前必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4.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
5.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忻州师范学院招生有关规定,对加分投档的考生进行录取。
6.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使用各省统考或测试成绩,忻州师范学院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7.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忻州师范学院选考科目要求,按照生源所在省份规定进行录取。
8.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语种。忻州师范学院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教学。
9.专升本和对口升学的招生录取,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的规定和录取规则。
10.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忻州师范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口吃、无各种残疾。体育教育专业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