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2、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一)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方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二)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资助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 全国高校本科在校生的3%,高职(专科)在校生的3.3%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可以分为2-3档。 | 1、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2、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 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20% | ||
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 | 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 无限制 | ||
国家资助 | 服兵役 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山西省所属山西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忻州师范学院也实施了师范生公费教育和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报考以上高校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山西省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 每生每年4000元,补偿3年 | 对2017年及以后年度应届毕业生在山西省内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予以学费补偿。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在就业地教育部门申请。 | 无限制 |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清偿救助 | 未清偿本息(不包含已偿还本息) | 因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而确实无力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地教育部门申请。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校内 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人: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三等300元 | (一)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诚实守信,充满爱心;4、认真严谨地完成全程教学实践、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等任务;5、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现象,且必修课成绩排在本年级本专业15%以前;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二)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杨清钦奖学金。 | 各等级名额逐年确定 |
校内资助 | 校内 奖学金 | 杨清钦奖学金 | 每人:200元 | (一)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诚实守信,充满爱心;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5、认真严谨地完成全程教学实践、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等任务;6、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无不及格现象,必修课成绩排在本年级本专业15%以前。(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与此项评选。 | 评定名额逐年确定 |
陈巨锁奖学金 | 特等奖学金:若干名,奖励额度1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5名以内,奖励额度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10名以内,奖励额度3000元/人;三等奖学金:30名左右,奖励额度1000元/人 | (一)学院书法、美术专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符合下列全部条件者均可申请“忻州师范学院陈巨锁书画奖学金”: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诚实守信,充满爱心;4、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无不及格现象,必修课成绩排在本年级本专业20%以前;5、专业技能突出;(二)学院非书法、美术专业学生在书法、美术方面创作出特别优秀作品者,可申请“忻州师范学院陈巨锁书画奖学金”。申请者须符合书法、美术专业学生申请条件中除“必修课成绩排在本年级本专业20%以前”之外的其他全部条件,且必修课成绩须排在本年级本专业50%以前。 | 每年按本金投资收益确定获奖学生人数,一般不少于50名。 | ||
专业奖学金 | 师范类学生,每人每月78元;非师范类学生,每人每月38元 | 按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录入我院的本、专科生。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情节停发其一定时间段的专业奖学金:1、受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者,停发一至两个月专业奖学金;2、受记过处分者,停发三个月专业奖学金;3、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停发留校察看期间的专业奖学金;4、因考试成绩不合格而退学试读者,停发其试读期间的专业奖学金;5、休学期间停发奖学金。 | 按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录入我院的本、专科生 | ||
校内资助 | 校内助学金 | 每人:1000-3000元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2、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3、父母患重大疾病、重大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 视实际情况而定 | |
勤工助学 | 每月约300-480元;每小时12元 | (一)申请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必须是在我院取得正式学籍的在校本、专科学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院和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2、身体健康,学习刻苦努力,学有余力,能够顺利完成学习任务;3、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学院的各种活动,努力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工作;4、本人自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二)家庭经济困难且对继续完成在校学业造成影响的特困生予以优先安排。 | 约100个岗位 |
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诚实守信,充满爱心;
4、认真严谨地完成全程教学实践、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等任务;
5、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现象,且必修课成绩排在本年级本专业15%以前;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杨清钦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