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明确,四川将采用“3+1+2”改革模式,即3门统考科目+1门首选科目+2门再选科目,改革从全省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实施方案》明确,从2025年起,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录取实行“两依据一参考”,即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和选择考两类。合格考成绩是学生毕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和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14门科目,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选择考成绩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考生首先从物理、历史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科目中选择2门,成绩以分数呈现,当年有效。
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选考科目又分为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两类。其中,首选科目为物理、历史,学生从中“2选1”;再选科目为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生从中“4选2”。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均为150分;选择考首选科目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3门科目均为100分。
关于招生录取方式、志愿设置,从2025年起,高等学校将按物理、历史两个科目类分列计划、分开划线、分别录取,按“院校+专业组”,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录取只分层次、不分批次;在志愿设置上,主要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的组合方式,适当增加志愿填报数量,满足考生志愿填报需求。
1、新高考选科是学生学习、乃至职业规划中最重要的一步,选科跟高考志愿填报,高校招生息息相关。选好了,学习上、升学上就会顺利很多。
2、新高考下,选考科目的成绩不是按卷面分数算,而是这科成绩在省内的排名,如果你的排名在全省前1%,哪怕实际分数不是满分,你也是满分。这就是按等级赋分。因此,在选科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慎重选择。
3、新高考选科要有依据,不盲目,不跟风。依据就是我们在高一、高二时的摸底考试成绩和学业生涯规划。摸底成绩是我们选科的硬件,关系到高考成功与否,而学业生涯规划,则关系到选科和目标大学专业之间能否搭起一座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