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行志愿的投档模式下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排序规则
1.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高考综合分重新进行排序;
2.当高考综合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重新进行排序;
3.当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相同时,按语文、数学的顺序依照单科成绩重新进行排序;
4.当语文、数学成绩均相同时,按考生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第一高分科目、第二高分科目、第三高分科目的顺序依照单科成绩重新进行排序;
5.艺术类非“校考”考生如果专业成绩相同,按投档成绩重新进行排序;如投档成绩仍相同时,按普通类的排序规则重新进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