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体育类、专科体育类的投档分别安排在本科提前普通类投档之前、高职专科批普通类投档之前进行。
(2)对投档成绩和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当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3)根据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首先逐一对每个考生填报的在体育类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按顺序进行检索,当考生的投档成绩符合其中一个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时,即投档到该院校专业组。投档后排列在后面的其它体育类院校专业组志愿不再进行检索和投档。
(4)将体育类未被投出档案的考生,与普通类考生一起排序后,再对考生填报在其它批次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按顺序进行检索和投档。
(5)每批进行一轮的平行志愿投档后,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通过征集志愿补充投档,投档办法与以上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