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类本科批:常规志愿L7月8日8时开始至7月12日18时止;第1次征求志愿:7月31日8时开始至7月31日18时止:第2次征求志愿 8月5日8时开始至8月5日18时止。
序号 | 志愿批次 |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 ||
1 |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 | 常规志愿 | 6月30日8时开始至7月2日18时止 | |
征求志愿 | 7月10日8时开始至7月10日18时止 | |||
2 | 艺术类本科批 | 省考阶段 | 常规志愿 | 7月3日8时开始至7月5日18时止 |
第1次征求志愿 | 7月18日8时开始至7月18日18时止 | |||
第2次征求志愿 | 7月21日8时开始至7月21日18时止 | |||
校考阶段 | 常规志愿 | 7月18日8时开始至7月21日18时止 | ||
征求志愿 | 7月28日8时开始至7月28日18时止 | |||
3 |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 | 常规志愿 | 8月6日8时开始至8月8日18时止 | |
第1次征求志愿 | 8月14日8时开始至8月14日18时止 | |||
第2次征求志愿 | 8月17日8时开始至8月17日18时止 |
志愿填报工作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填报志愿,逾期不予补报。各批次常规志愿录取过程中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及时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求志愿。
考生在志愿填报前,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公布的招生规定以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注意事项,参考高校的招生计划,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
选考物理科目的考生只能填报物理科目组合的院校和专业,选考历史科目的考生只能填报历史科目组合的院校和专业。考生应认真选择、细心核对,确保志愿信息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