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军队在选定的普通高校设立国防奖学金,目的是鼓励和资助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的大学生完成学业,毕业后到军队工作。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对象,主要是军队招收的国防定向生。
另外,从在校生中选拔的部分军队急需专业、志愿从事部队工作的培养对象,也可享受国防奖学金。目前,国防奖学金本科生从2015年秋季入学起,按每人每年15000元的标准发放;研究生按每人每年18000元的标准发放。随着普通高校学费和市场物价变化情况,还要适时进行调整。
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依托地方普通高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含符合保送条件的保送生)招收的和从在校大学生中选拔培养的后备军官。
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完成规定的学业和军政训练任务并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