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将同一科类某批次线上填报了平行志愿的考生按招投总分(高考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分数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先后依次投档,先投分数较高、排序在前的考生,再投排序在后的考生。
对单个考生投档时,依次检索该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A、B、C或A、B、C、D、E院校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该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如该生填报的平行志愿经检索后均不符合投档条件,该生则无法被投出,此时该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检索、投档机会,系统将进行下一个考生的检索、投档过程。
分数优先
分数优先也叫分数清,就是按照本省进档所有考生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首先安排分数最高考生的专业,从分数最高同学的第一个专业开始录取,第一名的同学的第一个专业一定会被录取。
那么录取到第5名的时候,他的第一个专业如果已经录满了,就看他的第二个专业,直到他的专业被录取后,才录取下一名考生。以此类推,依次检索,如果是分数最低的进档考生,录取到他时,他报考的一些热门专业已经都录满了,就只能给他调剂到还没有招满的专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