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短信推送:以短信方式推送成绩信息至考生注册的手机号码。
2.网站查询:考生在成绩发布时间内登录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本次考试成绩信息。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参加考试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1.考试科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
2.考试内容。各省(区、市)根据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规定及要求确定考试内容。要对相关科目的实验操作、外语听力和口语的考试提出要求。命题应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加强对能力的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