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目选报
1.等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在上述符合条件的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考试。
2.普通高中应届考生所选等级考试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考试(以下简称合格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不合格者不得作为考生等级考试科目。若合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的科目少于3门,则仅能选择合格的科目作为等级考试科目。学籍在外省的普通高中应届考生,选报的科目须已通过所在省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或同等性质的考试)或山东省组织的合格考试。
3.其他高中阶段应届考生、社会人员及少年班考生,可自主选择3门等级考试科目,不得多选或少选。
4.考生须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选报的科目。考生选报确认完成后,选报系统提供个人填报信息单,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留存。
5.等级考试科目须由考生本人选报,不得由家长、教师或他人代替。考生应妥善保存本人的系统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为填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科目选报工作结束后,不得更改选考科目。
(二)考试缴费
1.考生需缴纳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笔试)三个科目考试费,每名考生需缴纳考试费共计120元。等级考试科目无需缴费。
2.前期已经完成资格审核但尚未缴纳高考报名费的考生,可于上述时间内首先完成报名费缴纳后,再进行科目选报并缴纳统一高考考试费。
学业水平考试重要。
1、学业水平考试是鉴定普通高中学生相关科目学习质量的水平考试。不同于具有选拔性质的高校招生考试,也不同于为学分认定而设置的模块考试。
2、学业水平考试是考核普通高中学生相关科目学习是否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主要手段,也是检查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公平、公正程度的重要手段。
3、学业水平考试结果是高等学校招生选拔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
4、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有利于保证普通高中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教育教学,有利于监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不断提高课程实施的质量和水平。
5、学业水平测试合格,可以拿到高中毕业证,从而获得高考所需要的学历条件;高考录取时,有些重点院校还要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果达不到要求,可能不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