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综合改革后,不分文理科,科目设置实行“3+1+2”的组合方式。其中“3”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且数学不分文、理,“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
1、普通类(物理)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四选二。
2、普通类(历史)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和四选二。
3、体育类考生考试科目为:在普通类(物理)或普通类(历史)考试科目的基础上考体育术科。
4、艺术类考生(含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艺术校考类专业)考试科目为:在普通类(物理)或普通类(历史)考试科目的基础上加考艺术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