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的录取规则下,不仅院校之间的检索投档遵循平行原则,某一目标院校的六个专业录取时也是按顺序检索录取。
也就是说,省招办在考生成绩达到他所填某一院校分数线后,将其电子档案投档至该院校。该院校为其分配专业,首先按考生专业顺序检索符合条件的,一是成绩,二是专业招生计划满额与否,还有就是身体等其他限制条件。先检索第一个,分数没达到,接着第二个,条件都符合,并且计划缺额,则学生被录取至该专业。
若所填六个专业都有不符合条件的地方,且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考生档案退回。因此,专业之间也是平行的录取模式。
专业级差是院校在分专业录取时采取的一种录取方式。在录取第一专业与非第一专业考生时的分数差额。
例如,某校对第一、二专业的专业级差规定为3分,某考生580分第一专业落选,第二专业为心理学专业,计算机程序设定将其成绩减去3分相当于577分排序在一专业报心理学某考生(例如,某位分数为578分的考生)之后等待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