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志愿并列、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举例说明:
甲考626分,乙考625分。甲填报的志愿顺序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四川大学;乙填报的志愿顺序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四川大学。志愿投档和学校录取的过程如下:
第一步,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系统首先检索甲的ABC三个志愿。甲的第一志愿为清华大学,但如果清华大学已经录满,系统则进入检索第二志愿北京大学,假设北京大学还有最后一个名额,甲则按B志愿被北京大学录取。
系统投档完甲后,按照顺序检索到乙的志愿。乙的第一志愿是北京大学,但由于北京大学最后一个名额录取了甲,而清华大学也已招满,系统则进入检索第三个志愿,条件符合,乙被四川大学录取。
从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看,平行志愿填报的高校是有先后顺序的,高校先后顺序也是计算机检索和投档的顺序。
这个先后顺序是在考生填报志愿时形成的,考生填在最前面位置的高校在先,依次往后排列。
对考生个人来讲,如果分数(位次)较高,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中所有高校的条件他都能够达到,那么档案也只能投档到这些高校中排在最前面的那一所计划未满额的高校。
因此,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时,最好将最想就读的高校填在前面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