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4月10-30日,考生可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所填信息须完整、准确、真实。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志愿填报。所在省份设置的招生专业中,第一类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兴趣填报不超过3个专业志愿。第二类考生只能在符合报名条件的竞赛科目所在专业组中填报1个专业,未设置对应专业组招生计划的不得报考(多填或未按要求填写的志愿无效)。填报志愿提交后不得修改。
(三)确认志愿。考生须于高考后,6月20日前通过报名系统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对报考志愿进行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1996年,南京大学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支持的大学;1999年,南京大学进入国家“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行列;2006年,教育部和江苏省再次签订重点共建南京大学的协议;2011年,教育部和江苏省签署协议继续重点共建南京大学;2016年,南京大学入选首批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2017年,南京大学入选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现有16个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