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修复技术专业毕业生主要在各级政府环保部门、规划部门、建设管理部门、设计研究院所、环境工程公司、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从事环境规划、环境管理、环境工程设计、环保产品开发以及教学和环境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工作。环境生态工程专业专业毕业生还可报考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市政工程、环境管理、城市环境与生态工程等专业研究生。
毕业生可在各级环保局生态办、水利局水保办、林业局生态办、农业局、发改局、城乡规划局、国土管理局以及各类规划设计研究院、自然保护区等,从事与生态相关的行政管理、规划编制和生态工程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在学校和科研部门从事生态、环保、资源、规划等方面的教学、研究工作;在各类林业、农业、环保技术推广中心、生态工程技术公司、环境治理公司、园林绿化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从事碳计量与减排技术、生态规划、设计、建设及咨询等工作;在生态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学、水土保持学、城乡规划学等相关学科继续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