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85%+校考成绩×15%。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确定录取名单
(1)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所在生源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成绩、校考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排序。
(2)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区分专业),予以录取并保证专业志愿,所需计划不占已公布的各省强基计划名额。
拟录取名单于7月5日前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报各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大家可以思考一下下面几个问题:
1. 你是否是一位有理想、有情怀、有担当的爱国青年?
有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远大志向,有肩负起时代重任的坚定信念,有成为关键领域学者、专家或领军人物的强烈愿望。
2. 你是否对自己未来的职业发展领域有大致设想?
有进入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打算。
3. 你是否在高中阶段对某些特定科目有强烈兴趣或一定天赋?
特别是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基础学科方向上,呈现出拔尖素质、突出才能和过人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