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200分)
(一)面试(60分)
1.身高测量(合格、不合格)
要求男生1.7米以上,女生1.6米以上。
2.目测外形(50分)
查看身体有无缺陷;对身体基础条件,外观气质形象进行评分。
3.语言表达(10分)
考生自我介绍,时间要求三分钟内,考查考生语言表达能力。
(二)基本条件测试(140分)
1.柔韧测试(70分);
2.弹跳测试(50分);
3.旋转测试(20分)。
复试(200分)
(一)艺术素养(110分)
1.歌曲演唱(曲目自定,30分);
2.舞蹈动作模仿(教师示范,学生现场模仿,30分);
3.即兴表演(现场抽取音乐即兴表演,50分)。
(二)专业能力(90分)
1.技巧组合展示(可自备音乐,30分);
2.艺术表现力(自备3分钟以内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要求音乐为CD格式,60分)。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
考生自备2B、3B绘画铅笔、橡皮、美工刀、调色盒、水粉笔(5支,应大小不同)、水粉颜料(12色或24色,白色颜料可多备一支)、画架(画板、凳子)、图钉或不干胶和小塑料盆等考试用具。
(二)音乐学类
考生自备考试科目所需的音乐(光盘)、乐器(除钢琴外)、签字笔等考试用具。
(三)舞蹈学类
考生必须身着单薄舞蹈练功衣裤和舞蹈练功鞋,复试阶段可穿现代舞鞋。
(四)播音与主持类
初试阶段,考生允许淡妆考试(新娘妆、舞台妆等浓妆不允许参加面试);服装自选,以庄重、大方为准,避免奇装异服;男女生着正装鞋,旅游鞋、凉鞋等非正装鞋类不得进入考场;初试考生一律免冠,女生发型简洁、大方。复试阶段,考生可以带妆考试,但不得过于浓艳。服装与鞋帽等要求与初试一致。
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播音与主持类考生须认真查看考试大纲,未达到报考要求者,一律不予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