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科目内容与分值(总分200分)
(一)基本条件测试(合格、不合格)
1.五官端正(身体条件、手指条件);
2.男生身高1.6米以上,女生身高1.5米以上.
(二)乐感测试(100分)
1.音高模唱50分;
2.节奏模打50分。
(三)声乐演唱(100分)
复试科目内容与分值(总分200分)
(一)基本乐理(笔试,50分)
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二)视唱练耳(面试,50分)
1.节奏视唱:视读节奏。
2.看谱即唱:固定唱法或首调唱法均可,视唱单声部(无升降号调)。
3.说出指定调的正三和弦原位、转位。
(三)声乐演唱(面试,50分)
清唱一首歌曲。
(四)舞蹈与器乐展示(面试,50分)
自选舞蹈或演奏一曲,类别不限。(有器乐演奏等特长生可在此展示)。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
考生自备2B、3B绘画铅笔、橡皮、美工刀、调色盒、水粉笔(5支,应大小不同)、水粉颜料(12色或24色,白色颜料可多备一支)、画架(画板、凳子)、图钉或不干胶和小塑料盆等考试用具。
(二)音乐学类
考生自备考试科目所需的音乐(光盘)、乐器(除钢琴外)、签字笔等考试用具。
(三)舞蹈学类
考生必须身着单薄舞蹈练功衣裤和舞蹈练功鞋,复试阶段可穿现代舞鞋。
(四)播音与主持类
初试阶段,考生允许淡妆考试(新娘妆、舞台妆等浓妆不允许参加面试);服装自选,以庄重、大方为准,避免奇装异服;男女生着正装鞋,旅游鞋、凉鞋等非正装鞋类不得进入考场;初试考生一律免冠,女生发型简洁、大方。复试阶段,考生可以带妆考试,但不得过于浓艳。服装与鞋帽等要求与初试一致。
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播音与主持类考生须认真查看考试大纲,未达到报考要求者,一律不予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