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科目内容与分值(总分100分)
(一)自我介绍+形象气质(25分)
1.介绍自己特征特长、独特经历、兴趣爱好及报考原因为主;
2.语言简练,时间30秒左右。
(二)自备文稿朗诵(50分)
1.稿件文体以散文、诗歌、小说、故事、台词等为主;
2.稿件长度均不少于500字,不超过1000字;
3.自备稿件原则上脱稿展示。
(三)才艺展示(25分)
1.限声乐、编讲故事、曲艺、舞蹈四大类;
2.声乐、曲艺等,因展示需要可以自带伴奏(考场不提供音响设备,请自备小型扩音器);
3.曲艺、舞蹈等,因展示需要可以换装,换装须向考官说明,获得允许后换装展示。
复试科目内容与分值(总分100分)
(一)指定稿件创作(20分)
1.考生不得向考官提出任何关于字音语音、处理风格等问题;
2.考官除向考生示意开始、停止等外,不得有任何暗示性、提示性话语。
(二)即兴表达(40分)
1.考生场内表达时间2分钟以上;
2.备考时允许考生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准备话题;
3.考场内完全脱稿,考生不得携带小抄或手机等电子设备;
4.考官除向考生示意开始、停止等信息外,不得有任何暗示性、提示性话语。
(三)即兴主持(30分)
1.节目时长在1-2分钟之间;
2.因节目形式或内容需要,可以自带节目道具;
3.考生不得携带扩音器、耳麦等工具主持节目。
(四)考官提问(10分)
1.考官根据情况,就综合素质方面、专业潜能等提问;
2.考生现场作答;
3.此环节回答时间不限,以考官指令为准。
(一)男生身高1.7米以上,女生身高1.6米以上;
(二)矫正视力在0.8以上,无色盲、夜盲、色弱;
(三)声带状况良好、口腔等各发音器官无缺陷,普通话标准,口语流利;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气质良好;
(五)未婚、不超过2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