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学校分文、理、工、农、林、医药、师范、财经、政法、体育、艺术等科,依据国家的需要和学校的条件,在每科之下设置若干专业. 各种专业有不同的培养目标,同一名称的专业,设置于不同类型的高等学校,培养目标也可各有侧重。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较高教育理论素养和较强教育实际工作能力的中、高等师范院校师资、中小学校教育科研人员、教育科学研究单位研究人员、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教育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教师工作的基本技能。
高校设置和调整专业,应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知识创新、科技进步以及学科发展需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高等教育需求;
应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条件,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促进学校办出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