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播音主持类专业考试共计2个科目,取消“才艺展示”科目:
(一)第一科目:综合专业素质(指定新闻稿件、指定即
兴评述话题),满分为150分。
(二)第二科目:普通话语音(自备文学稿件、指定文学稿件),满分为150分。
每科满分为150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综合专业素质1.2、普通话语音0.8)折合为300分。
二、考试形式
面试,考生考试时不允许化妆。
一、综合专业素质
由考生根据现场抽取考试题目内容并进行播读和进行即兴评述(限时4分钟以内)。
此项考试旨在了解并考核考生在有文字凭借的情况下的语句分析感受能力、用气发声及口腔控制能力。了解并考核学生在没有文字凭借情况下的临场应变能力;对材料的分析、理解、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组织及表达能力。
二、普通话语音
(一)自备稿件:内容体裁为文学作品,要求考生脱稿朗诵(限时2分钟内)。此项考试旨在考察考生的普通话语音状况以及在充分准备的情况下语言表达所能达到的最好水平。
(二)指定稿件(限时1分钟内):内容为指定文学作品。考生将抽到的题目交由考官,并按考官指定的试题内容进行朗诵。此项考试旨在考察考生的语音基础以及在短时间内对文学作品的理解,以及考生的感受能力、口头表达能力。
普通话语音考试要求考生在文学作品朗诵过程中,声音洪亮、发音准确、吐字清晰、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声情并茂,并能较为熟练地运用表达技巧进行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