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报资格。市高招办根据全市考生考试情况,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22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的110%划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分数范围。
2.填报方式。考试成绩公布后,符合填报志愿分数要求的考生,依据市高招办公布《2022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计划》,于2022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陆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网上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3.志愿设置。志愿设置办法另行通知。
1.各招生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制订本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2.招生章程是招生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规范,经其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3.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全称、校址、层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专业考试要求(时间、地点、科目、范围等),录取原则,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收费标准和咨询联系方式等。
4.招生学校应在2022年3月25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报送市高招办,市高招办汇总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