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论就是: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同时,意识又具能动作用,意识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正确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反之则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
辩证法是: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事物的内在矛盾是事物变化和发展的根本原因,因此我们可以从联系、发展、综合的角度来看待事物。从整体与局部的辩证关系、事物的发展与变化、一切事物在不断的运动与变化、整个世界是一个无限变化、永恒发展的物质世界的角度来看,发展是新事物取代旧事物的过程,需要把事实看作是一个发展和变化的过程。
世界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人的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人具有主观能动性、物质和意识的关系。意识能够反作用于客观事物,不同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着不同的反作用;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客观规律性和人的主观能动性;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了解国情,立足国情。
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一切从现实出发,是人们正确认识世界、有效改造世界的根本出发点。从实际出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的客观性和人的主观能动性是唯物主义、辩证法和认识论的统一。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必须以尊重客观规律为基础,不得违反客观规律。尊重客观规律,必须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包括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