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我校主要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等。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大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定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40%。其中特等奖比例为2%,标准为2000元/生;一等奖比例为12%,标准为600元/生;二等奖比例为26%,标准为200元/生。
单项奖学金:奖励在五个一工程、综合竞赛、科技创新、社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学校每年安排总额20万元的单项奖学金,奖励名额及标准视当年活动情况确定。
新生奖学金:奖励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被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的优秀新生。
社会奖(助)学金:是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为奖励优秀学生、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设立的专项资金,分为社会奖学金和社会助学金两类。
困难生资助办法
勤工助学岗(学校助学金):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在图书馆、楼管办、电教馆、学生宿舍等地安排了大量的勤工助学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每人每月可领取150元—180元补助。
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