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每人每年8000元 | 名额由省级相关部门按程序下达到学校。(全校约奖励6名)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人每年5000元 | 名额由省级相关部门按程序下达到学校。(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生人数的2.8%)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生均3300元 | 名额由省级相关部门按程序下达到学校。(约占在校生人数的16%)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和住宿费总额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每生每年补偿或代偿最高不超过8000元 | 结合征兵部门下达名额和学生实际入伍情况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校内奖助 | 学校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5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生人数的40% | |
勤工助学 | 每月不低于200元/每小时不低于12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相关情况确定 | ||
学费减免 | 根据具体学费标准来确定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来确定 | ||
特殊困难补助 | 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来确定 | ||
其他资助项目 | 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 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来确定 |
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以上(含)本专科在校生可申请。
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本专科在校生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