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生·年 | 奖励对象: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主要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6.学习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备注:其他申请条件,详见当年评审工作通知。 | 全国每年6万名,按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执行。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生·年 | 奖励资助对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主要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简朴;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6.在参评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学习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超过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奖励;8.公费师范生、医学定向生等实施学费全免政策的特殊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备注:其他申请条件,详见当年评审工作通知。 | 全国资助面约为3%,按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执行。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3300/生·年,分为4500元、3300元、2100元三个档次。 |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主要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简朴;6.在当前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公费师范生、医学定向生等实施生活费补助政策的特殊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备注:其他申请条件,详见当年评审工作通知。 | 全国资助面约为20%,按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执行。 | ||
国家助学贷款 | 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户籍所在县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申请,无名额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学费减免金额按实际缴纳学费为依据,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实际贷款额度为依据,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资助对象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以及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不能申请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申请,无名额限制。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到校报到交通费及短期生活费,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 资助对象为普通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在户籍地县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或毕业高中学校申请)。 | 全国每年资助约20万人,根据中央分配各地资金确定。 | ||
四川省资助 | 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 | 按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交纳的学费计算,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 资助对象为自愿到四川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且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及以上的四川省属高校应届毕业生。 | 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申请,无名额限制。 | |
省级公费师范生 | 免缴学费和住宿费,享受在校期间每学年10个月的生活补助。 | 资助对象为在校就读的省级公费师范生。 | 在校就读学生数。 | ||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 毕业生就业帮扶项目 | 600元/生·年 |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 | 2021年资助人数为3万人,按教育厅下达名额执行。 | ||
学校资助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申请,无名额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学生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200—2000元,一学年不超过5000元 | 1.学生或直系亲属遭受重大意外事故,家庭经济无力负担的;2.学生本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重病症,所需治疗费用较高,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3.家庭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生活困难的;4.父母或监护人因失业、生病,导致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的;5.学生遭遇其它突发性、特殊性经济困难,确需资助的情形。 | 无限制 |
新生困难补助 | 1000元 | 新生孤儿 | 新生1%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1200元;二等800元;三等32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当年综合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50%,没有补考科目且未受过纪律处分的都可申请参评;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 在校人数40%(一等2%,二等8%,三等30%) | |
校长奖学金 | 6000元 | 1.遵纪守法,热爱学校,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2.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秀;3.综合素质优异,实践创新能力强,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获得**-**学年度校设综合奖学金二等及以上奖励。 | 每学院一名 | ||
单项奖学金 | 100—5000元 | 用于奖励在某方面特别突出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个人或集体,以学科竞赛、科学研究、论文发表、专利申报、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和贡献大小为评定依据。 | 无限制 | ||
沫若艺术团奖学金 | 每年:一等1200元;二等800元;三等320元 | 1.在艺术团工作中做出特大贡献并受到老师同学较大好评的;2.积极维护本团荣誉者;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年度未受过任何处分;4.**-**学年成绩无挂科者;5.排练不迟到不早退,在排练表演中有较大进步者。 | 沫若艺术团学生人数一等3%,二等10%,三等17% | ||
助力成长资助 | 学生特色活动资助 | 1000元—20000元 | 用于资助学生特色资助活动及项目 | 在校人数0.1%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100-6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胜任工作。 | 约350个岗位 | ||
社会资助 | 邦泰奖助学金 | 2000元、4000元 | 分为“邦泰自强成才奖学金”、 “邦泰特困助学金”和“邦泰就业困难补助金”三类,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195人 | |
陆川奖学金 | 5000元 |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2.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处分;3.学习成绩优良,获得 **—**学年度校设综合奖学金;4.专业成绩突出,创新能力强且获得艺术类比赛省级及以上奖励。 | 2人 |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