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7.非公费师范生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非公费师范生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 学费补偿标准,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 |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省52个贫困地区的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校内结对帮扶 | 300元-700元/月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5.其他原因导致家庭贫困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院级三好学生 | 每年:一等1200元;二等800元;三等400元 | 院级、系级三好学生评选对象为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 本科在校的学生(不含当年入学、复学的学生)、成绩综测排名 | 3%-7% | |
新生入学奖学金—学习奖 | 5000元/人 | 1、凡高考成绩达到一本线录取到我院就读的学生,在校四年期间成绩全部合格的,学费全免;凡高考成绩超过二本分数线20分以上录取到我院的学生,一次性减免学费五千元;2、批次合并的省份,总分达到满分的75%以上录取到我院就读的学生,在校四年期间成绩全部合格的,学费全免;批次合并的省份,总分达到满分70%以上录取到我院的的学生,—次性减免学费五千元。依据∶ 高考成绩单。 | 无限制 | ||
新生入学奖学金—见义勇为奖 | 1000-8000元/人 | 依据∶由当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公安部门提供材料证明,或当地新闻媒体的报道,并提供相关图片或视频等资料。 | 无限制 | ||
新生入学奖学金—公益活动奖 | 500元/人 | 凡在高中期间积极参加过重大公益活动的学生,提供由当地民政部门或义工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活动照片或视频;或提供由新闻媒体、报刊报道的材料;凡在高中期间无偿献血两次及其以上的(需提供献血证),可获得500元公益奖学金。 | 无限制 | ||
新生入学奖学金—国学奖 | 500-1000元/人 | 入学后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测试;学院指定篇目有:《诫子书》、《八本堂》、《沁园春·长沙》、《桃花源记》、《朱子家训》、《岳阳楼记》、《爱莲说》、《拙赋》 | 无限制 | ||
新生入学奖学金—孝心青年 | 1000元/人 | 凡诚信孝顺,勤俭持家,在高中期间有先进事迹,并曾受到表彰,或在学院校刊、新闻媒体报刊上有公开报道的,提供相关报刊材料及民政部门证明,奖励1000元奖学金。说明:同一奖项,不重复取得,按同一奖项中最高金额奖励。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300-500元/月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愿申请 | 约300个岗位 |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