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省里下达名额等额评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省里下达名额等额评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生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根据省里下达名额结合贫困生实际人数进行评定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符合条件即可申请 | ||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具体名额咨询当地学生资助部门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符合条件即可申请 | ||
地方政府资助 | 黑龙江省基层就业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上限8000元/生/年,研究生上限12000元/生/年 | 符合条件即可申请 | |
黑龙江省高校特殊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 | 按照高校所在地市物价指数确定时限和补贴标准 | 按照特殊困难实际学生人数 | ||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每生一次性补贴1000元 | 符合条件即可申请 | ||
校内资助 | 校内综合奖学金 | 每生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 | 奖励人数比例达到参评学生总数的25%(一等6%,二等8%,三等11%) |
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寝室管理制度,入学以来无违法违纪行为;
3.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且表现较好。
5.学习名次位于班级或专业前1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6.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
7.其他具体评定条件参照省教育厅及学校当年评定工作方案。
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