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法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每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 | 每年5-6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9% | ||
国家助学金 | 每学年平均:3300元,分春秋两学期发放,每次1650元。 | 约占在校生17%左右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以实际缴纳学费为准,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以实际缴纳学费为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报道手续,暂缓交纳学费。 | 无限制 | ||
伙食补助 | 每生每年200元 | 所有在校学生 |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校制定的具体评审办法,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报经教育部批准后,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