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2、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一)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方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二)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资助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 全国高校本科在校生的3%,高职(专科)在校生的3.3%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可以分为2-3档。 | 1、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2、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 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20% |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 无限制 | ||
国家资助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山西省所属山西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忻州师范学院也实施了师范生公费教育和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报考以上高校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山西省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 资助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 每生每年4000元,补偿3年 | 对2017年及以后年度应届毕业生在山西省内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予以学费补偿。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在就业地教育部门申请。 | 无限制 |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清偿救助 | 未清偿本息(不包含已偿还本息) | 因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而确实无力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地教育部门申请。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副食补贴 | 每月26元 |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 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 每月300-350元;临时岗位: 每小时12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按照学校每年设岗情况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如遇特殊情况,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 申请条件:1.学生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影响学生完成学业;2.学生突遇父、母亡故,生活费无保障;3.学生父、母身患重特大疾病,失去工作和经济来源,影响学生完成学业;4.学生本人突患重特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发生的医药费数额较大,家庭经济无力负担;5.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给予补助的学生。 | 符合条件即可申请 |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金 | 每生500元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符合条件即可申请 | ||
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专项补助 | 50—1000元不等 | 1、寒假留校学生春节慰问金2、新冠疫情专项补助3、洪涝灾害专项补助 | 符合条件即可申请 | ||
寒假车票补贴 | 根据票面金额补贴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 符合条件即可申请 | ||
校内资助 | 校内 奖学 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四个等级: 特等奖学金1500元; 一等奖学金1000元; 二等奖学金500元; 三等奖学金250元。 | 按照学期评审,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4.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5.积极参加科技创造、体育竞赛、志愿服务以及社会实践等活动;6.未出现无故不缴纳学费或注册的情况。等级条件: 1.凡符合参评条件,且学期内无学分绩点为零的课程;2.本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21分及以上,平均学分绩点达3.75分及以上,除二级计分制考核课程外单科学分质量绩点3分及以上,可获得特等奖学金;3.一、二、三等奖学金由学院根据参评条件和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按比例评定产生。 | 在校本科生的30%(一等5%,二等10%,三等15%)特等奖没有名额限制。 |
单项奖学金 | 100-1000元 | 工作成绩突出奖、科技创新奖、奖赛优胜奖、特殊荣誉奖、精神文明积极分子、学习进步奖、自强不息立志成才奖、志愿者服务奖 | 符合条件即可申请 | ||
学费减免 | 减免分三个档次:减免一学年全部学费、减免一学年学费的二分之一、减免一学年学费的四分之一。 | 学费减免对象: 1.烈士子女,且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2.孤儿,无资助上学,且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3.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等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子女,且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4.单亲家庭,且家庭享受低保,并由于父亲或母亲重病、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且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5.因本人重病、家庭突发变故等其他原因导致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6.国家法令或文件规定应予以学费减免者。 | 本科生人数的千分之五内 | ||
校内资助 | 校内无息借款 | 无息借款共分为三个档次:一学年学费无息借款、一学年学费的二分之一无息借款以及一学年学费的三分之一无息借款。 |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刑事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依靠国家及学校的资助政策体系仍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3.学习努力,学习态度端正; 4.当学年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学生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同意办理校内无息贷款; 6.学生本人及家庭存在一定的偿还能力,并承诺按时还款。 | 一学年学费无息借款比例不超过在校本科生的千分之一、一学年学费的二分之一无息借款比例不超过在校本科生的千分之二,一学年学费的三分之一无息借款比例不超过在校本科生的千分之三。 | |
创新创业资助 | 创新训练型 | 理工科:1000元/个 文科:800元/个 | 以立项的创新性、学术价值等进行遴选 |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 |
创新实践型 | 理工科:1000元/个 文科:800元/个 | 以立项的创新性、学术价值等进行遴选 |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 ||
创业训练型 | 理工科:1000元/个 文科:800元/个 | 以立项的创新性、学术价值等进行遴选 |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一)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方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二)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