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上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85分以上,且没有不及格科目,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奖励6万名,按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评选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思想与活动。(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均在80分及以上。(五)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勤奋、生活俭朴。 | 本科生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专科生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3%,按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评选 |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 (一) 思想积极上进,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二)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三)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综合测评成绩在60分及以上。 | 本科生受助面约占在校生的28%,专科生受助面约占在校生的30.8%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思想与活动。(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均在80分及以上。(五)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勤奋、生活俭朴。 | 全区奖励10000名,根据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 |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 | 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 (一)思想积极上进,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二)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三)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综合测评成绩在60分及以上。(五)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 全区资助50000名,根据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 | ||
高校伙食补助 | 自治区财政按照每生每月20元,每年10个月进行补助,高校安相同标准配套补贴 | 100%在校生 | 无限制 | ||
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生学费和住宿费补助 | 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学费和住宿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主要用于少数民族预科新生的学费和住宿费补助,所需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额承担。高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高于本补助标准的,不足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 | 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学费和住宿费补助政策仅针对在新疆高校就读的新疆籍少数民族预科新生。未按照学校教育教学要求完成预科学习或预科成绩不达标而留级(重读)的学生,不再享受此政策。 | 无限制 | ||
免费医学生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免费医学生相关专业学生 | 根据实际在校人数确定 | ||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一次性补助1000元/人 | 城乡低保、身体残疾、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贷款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名额 | ||
校内资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1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进步奖500元 | (一)遵循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思想积极上进;自觉遵循国家法令,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二)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道德品质优良。(三)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四)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自觉锻炼身体,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五) 综合考评优良,获一等奖学金者,该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在80分及以上;获二等奖学金者,该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在75分及以上;获三等奖学金者,该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在70分及以上;获学习进步奖学金者,该学年学习进步明显,学习成绩班级排名显著提高。 | 15%(一等1%,二等5%,三等8%,进步奖1%)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48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录用;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根据实际需求设定岗位 | ||
医疗补助 | 住院费用的10% | 住院学生 | 无限制 | ||
社保补助 | 根据当年社保缴费标准进行补助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大一阶段学生获得的都是校级和社会的奖学金,同时大一学生获得的奖项较少,因此获奖方面占比相对较少。主要评选标准一是各科加权平均成绩,二是体育成绩一般都单独作为一项考核所占比例我们学校为10%,三是综合测评,主要是大家评定,这项占20%,一般互相之间相差不到2分。三项最主要的还是学习成绩,但前提是不能有挂科,有挂科就没有资格申请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