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资助对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关心集体,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分别居班级前两名,无不及格课程;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 约占学生数的0.3%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资助对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综合测评成绩和学习成绩分别居班级前20%,无未获得学分课程;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约占学生数的3% | ||
国家助学金 | 每学年平均每生3300元,具体分为4400、3300、2200三个档次 | 资助对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或评审期前违纪已解除;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关心集体,懂得感恩,富有爱心,积极参加义工服务;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6.本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占学生总数28%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我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社会资助 | “金蒙”奖学金 | 每人1000元,起止时间为:2018-2020 | 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贫困生优先 | 资助50人 | |
“海化情”助学金 | 每人2000元,起止时间为:2018-2020 | 全日制本专科贫困生 | 资助25人 | ||
“新生世纪”奖学金 | 每人1500元,起止时间为:2018-2020 | 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 资助12人 | ||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 | 每人5000元,起止时间为:2018-2020 | 全日制本专科贫困生 | 资助22人 | ||
爱心人士资助 | 每人4000元 | 全日制本专科贫困生 | 资助7人 | ||
学校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校长奖学金 | 5000元/人 | 学年度内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为社会、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 无限制 |
综合素质奖 | 1000元/人 | 思想道德高尚、学业成绩突出、积极参与实践锻炼的学生 | 占在校生9% | ||
学业成绩奖 | 800元/人 | 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当学年度学习成绩班级排名前5%,无未获得学分课程 | 占在校生2% | ||
助理班主任奖 | 一等 1000元/人二等 500元/人 | 品学兼优、热爱学生工作、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在助理班主任工作中业绩突出的优秀学生 | 一等:二级学院助理班主任的30%二等:二级学院助理班主任的35% | ||
优秀学生干部奖 | 500元/人 | 在学生工作、宿舍文明建设活其他社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干部 | 占在校生4% | ||
科技学术奖 | 标准不等 | 学年度内在科技发明、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 无限制 | ||
文体竞赛奖 | 标准不等 | 由学校组织参加并获得市级以上文体竞赛活动名次的学生 | 无限制 | ||
社会实践奖 | 500元/人 | 学年度内在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公益活动中涌现出的实绩突出、影响广泛的优秀学生 | 占在校生2% | ||
民族团结进步奖 | 500元/人 | 思想道德高尚、学业成绩突出、实践锻炼积极、为民族团结进步做出贡献和表率的学生 | 预科生10%,其他学生0.8% | ||
勤工助学 | 勤工助学 | 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贫困生 | 占学生总数11.6% | 平均工资标准为每生每月300元,临时岗位为12元/小时 | |
特困生补助 | 孤儿、农村建档立卡、特殊供养、残疾学生、家庭突发事故等 | 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贫困生 | 资助140人 | 每人5000元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包括体育、音乐、美术在内各科学习成绩必须及格 (60分以上);工作中坚持原则,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成绩显著,作风正派,团结同学,经常帮助学生并在学生中能起积极模范带头作用;其余条件可参考 “三好学生”评比条件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