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学院源于1912年创建的湖南省第三女子师范学校,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郴州师专、郴州医专、郴州教育学院、郴州师范合并组建为综合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3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被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按“高考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规则拟录专业。使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管理系统院校子系统”,按“高考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规则设置自动分档。第一步,分科类(或专业组)将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降序排序(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和外语单科成绩高低排序);第二步,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拟录专业;第三步,按照高考分数排序、专业志愿拟录完后,对所报专业均无法满足且专业服从调剂和没有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再按投档成绩排序,优先安排与其专业志愿相适或相近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排序、优惠加分和降分投档等,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