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现象,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二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计入考生总成绩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学生须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扬长避短,自主选择。
三是促进高中教育质量提升。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引导高中学校落实课程方案,加强课程实施,提高办学质量。
四是促进高校科学选才。高校可以针对专业人才培养需要,通过合理设置招生录取科目要求,提高选拔人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
合格性考试覆盖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共14个科目。考试内容范围为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学。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范围为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