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具有客观性:矛盾是事物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矛盾具有普遍性: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矛盾具有特殊性:不同事物矛盾不同,事物的不同发展阶段矛盾不同,同一矛盾的双方各有特点。
矛盾具有不平衡性:复杂事物的矛盾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之分;同一矛盾的双方有主要方面和交要方面的区别。
矛盾概念在现实生活中,具有广泛的指导意义。
第一,要看到矛盾双方的统一性,即认识双方相互依存性,一方离不开另一方,双方的相互依存作用,如纪律和自由、公平与效率等等。任何矛盾的双方都有此关系。
第二,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会相互转化,要求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要创造有利条件,推动事物的转化;要创造有利条件,推动事物向好的方向转化,促进事物发展进步。如进步与落后,优点和缺点,改正缺点、白摆脱落后等等。
第三:矛盾统一性和斗争性是不可分割的,要求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既要看到双方的斗争性,又要看到统一性,不能只看一个方面,要把两者统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