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招生是新高考改革背景下,高校特殊招生的重要途径之一(其它途径还有保送生、定向生、中外合作办学、强基计划、专项招生计划等)。
这类招生最大的特点是把考生的高考成绩、高校综合测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形成考生综合总分(其中高考成绩占比不低于50%),最后按照综合总分择优录取。
一般来说,大多数高校的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
成绩优异、达到本一线:综合成绩或期末成绩或模考成绩优异的考生可以报考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中会有明确要求考生的成绩排名。综评对学生的成绩要求是必须达到本一线。
有竞赛奖项:竞赛奖项一般是指学生高中阶段在五大学科竞赛、科创竞赛、英语和作文类等竞赛中获得的奖项(综评中竞赛奖项不是硬性要求)。
思想品德方面表现突出: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市级(设区市)以上奖励者;或在其他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其他方面有创新潜质或突出表现:除了以上三种之外,在其他方面有创新潜质或突出表现的。如,英语能力突出;对学校的某些学科具有浓厚兴趣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才能的童鞋也是受到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