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方式:
自主招生:2015年起,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笔试考试不得超过两门,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以防作弊。
综合评价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制度是部分省份实行的综合评价模式,每年有新的高校参与这种招生试点。综合评价招生是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高校的自测评估成绩、高考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折算成综合分,最后按照综合分择优录取的方式。
二、招生对象
自主招生:招收的主要对象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一般来说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可细划分为以下3类:
1、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品学兼优、综合实力强或取得优秀荣誉称号的的高三毕业生;
2、在一定领域具有学科特长,在各类比赛及竞赛中获得奖励的考生;
3、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奖励的考生。
综合评价招生:综合评价各高校的报考条件有所不同,如会考成绩需要达到及格A,重点参考学科是什么,各类竞赛和特长需要达到什么水平等,都有差别。
综合评价各校招生范围不同,招生条件也不尽相同,很多院校是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的,只需要你学考和高考成绩比较优秀。综合今年各高校的报名条件,一般有以下几种:
1、针对本省招生的高校普遍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下简称“学考”)有相关要求。如:华南理工大学要求3B,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在上海要求学业水平考试要求无不合格科目等。
2、部分院校对考生高考成绩有要求。如:中山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广东省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少部分高校要求考生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如: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要求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有此要求的大部分为山东地区高校)
4、部分院校只招理科或选考为特定科目的。比如华南理工大学只招理科、中国科技大学在浙江只招选考物理的。
5、要求有某些突出才能或获奖。比如青岛大学要求获得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语言文学特长类三类奖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