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考成绩公布时间一般是在考后20天左右。
考试时间各省不同,各省(区、市)要提前公布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间、开考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方式等,便于学校安排教学及学生报名考试。
学校要均衡安排每学年的授课科目,统筹确定每个年级的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数量,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科目左右,高二年级6个科目左右,高三年级6个科目左右。各省(区、市)每年组织安排的考试要覆盖所有科目,满足不同学生选考的需要,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时。各省(区、市)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
一、高中毕业主要依据。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高中学校根据各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分别准予学生毕业、结业或肄业。
二、高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当年有效,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是学生参加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将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
三、高中课程管理与质量评价的主要参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作为高中课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参考依据,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考试结果的研究与分析、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