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类招生专业,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卷面成绩总分(下称“学考成绩”),作为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成绩当年有效。
2.艺体类招生专业,考生学考成绩以及术科统一考试成绩(下称术科统考成绩),作为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投档时依据考生学考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成绩当年有效。
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和舞蹈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1.5×60%。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1.5×40%。
广东学考很重要。学考成绩是学生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和同等学力认定的依据之一;它是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参考;它是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有利于学校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高中、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